第两百六十二章 1/3

类别:悬疑 作者:纯洁滴小龙 字数:未知 更新时间:2025/05/13 16:20:30

即使昨晚睡得比较晚,李追远还是在特定的清晨时刻醒来。

叫醒他的不仅仅是生物钟,还有对新一天的期待。

睁开眼,侧过头,那道身影已经手持画笔站在桌前。

月白色的短衫,雾青色的三袍裙,竹节纹白玉发簪,一人成一景,烟雨空蒙。

阿璃侧过身,二人目光交汇。

李追远下了床,走到画桌前。

那幅画卷上,俩孩子嬉戏玩耍的地方,被阿璃画上了一圈鲜花草地。

昨晚李追远是故意把这幅画摊开放在这里的,谭文彬肩上带着的俩孩子,阿璃一直都能看得见,自然也就能认识。

不过,单纯给他们画山水背景明显有些过于单调。

李追远用手指着旁边大量空白处,建议道:

“这里,这里,还有这里,都可以画上私塾,再画几个手持戒尺站在私塾门口的老鸿儒。”

阿璃点头,示意自己知道了。

李追远继续道:“可以再画几个洋人传教士,用来教英语。”

画卷中原本神情喜悦的俩孩子,嘴角一下子瘪了下去。

李追远出去洗漱时,正好碰见太爷拿着扫帚在扫灰。

李三江昨儿个睡得很早,今儿个起得也就格外早,他扫的是昨晚李追远用黄纸灰铺出的路。

“也不晓得是哪里吹过来的灰,怎么还有点发粘?”

“太爷,我帮你泼点水。”

“哗啦”一声,水冲之下,这些灰烬迅速消融。

李三江拄着扫帚,看向下方坝子,柳玉梅此刻正坐在那里喝着茶。

看来,这市侩的老太太,身体是变好了。

李三江前些天还真有些担心她,毕竟人的年纪一大,指不定哪天就因为什么毛病给直接送走。

洗漱完后,今早没有下棋,因阿璃还在忙着画“补习班”。

李追远也终于能腾出手来,翻开《走江行为规范》进行归纳整理。

晨风带着沁人的凉意,透过纱窗吹拂进来,带来略带俏皮的活力。

李追远写完了,揉了揉手腕,再起身来到阿璃身边,几座私塾和一座小教堂已经就绪,这是近景。

远景还有大量可规划空间,容得下“德智体美劳”全面发展。

谭文彬对待这俩孩子是包含浓浓父爱的,包括在对他们进行“死后教育”时。

可换到李追远这里,世界就变得残酷许多,主要是李追远本人脑子里,“学习”与“负担”、“劳累”这些,压根就扯不上关系。

“吃早饭啦!”

下楼,吃早饭。

润生已准备就绪,别人都是一碗阳春面,撒上葱花,精巧点缀,润生这儿是一大盆,失去婉约的同时尽显豪迈。

李三江诧异道:“咦,友侯呢?”

润生:“李大爷,阿友去接壮壮了。”

李三江:“壮壮啥时候回来?”

润生:“不晓得,周云云也回南通了。”

“那就不催他了。”李三江吃了口面,又疑惑道,“周云云回南通了,关友侯什么事,他跑去干嘛?”

嘬了一口筷子,李三江很严肃地说道:

“你们啊,得好好提醒一下友侯,有些事,是万万不能做的。”

……

“阿嚏!”

林书友打了一记响亮的喷嚏。

二人坐在史家桥的护栏上,这座桥就在公路上,从市区到石港,就只能走这条路,车开过去必然能看见他们。

谭文彬给林书友递上一张纸,问道:“你的身体素质,还能感冒?”

林书友也觉得奇怪,说道:“我也不晓得。”

谭文彬跳下栏杆,站在林书友面前,伸手给他整理起衣领子。

“来,打起精神,小伙子皮囊很不错,给自己来点阳光和自信。”

书友是俊俏的。

要是忽略掉带着些许口音的普通话,林书友几乎就是现在流行的黄色封面爱情小说里的男主。

以前上大课时,经常有别班女同学主动来与阿友搭讪。

此时,面对彬哥的鼓励,阿友只能强行露出笑容。

一辆白色的轿车快速驶过。

林书友竖瞳一闪,说道:“周云云。”

轿车在前面调头转弯,又开了回来,靠桥边停了

车。

最先下车的是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周云云,她一下来,就直接扑在了谭文彬怀里,眼泪不自觉地往下流淌。

这些日子的心慌与噩梦以及积攒在心底的各种压力,在见到谭文彬时,终于可以彻底抛去。

她的双手死死抓着谭文彬的胳膊,耳朵仔细倾听着他的心跳,她要确认,这一切都是真实的,这并不是自己的梦。

谭文彬一只手搂着她肩膀,另一只手轻抚她的秀发,下颚抵在周云云头上,嗅着她身上的香气。

人年少时往往对爱情有着不切实际的幻想,认为婚礼誓词上无论老弱病穷都不离不弃是毫无意义的流程形式。

可等真的到了一定阶段后,才会意识到,伴侣能做到这一点,到底有多难,又有多可贵。

有的人花了十年甚至二十年时间,还在小心翼翼地试图查看答案,还有人,压根就不敢去试探。

对谭文彬来说,现在他怀里的,是一个会因为他的“死亡”而魂不守舍的女孩。

连谭文彬本人也无法理解,她为什么会这么钟意自己。

驾驶位上的人下来了,女生一身黑色的皮衣,身上带着金属挂坠,头发束起,整个人透着一股子干练冷冽。

这形象,活脱脱摇滚专辑上的封面,就差一把电吉他和上下甩头时的尽情摇曳。

林书友看着她,又看看彬哥怀里的周云云。

不是说,周云云的同学和周云云很像么?

这……哪里像了?

林书友承认她很漂亮,身材也很好,但这种气质,

并不是他所喜欢的,毕竟阿友骨子里,是一个很正派传统的人。

他能理解追求时尚与个性,甚至愿意表示支持,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本人可以接受。

女生也在打量着林书友,来时她就听周云云说了,会给她介绍个帅小伙。

确实挺帅气的,往那儿一站,整个人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挺拔,但她并不喜欢这种乖巧听话的男生,和这样的男生在一起,容易失去生活的激情。

谭文彬的目光在俩人身上扫过,他这才意识到,自己疏忽了。

他原以为应该人以类聚,能和周云云玩得好的,大体也应该差不多,可生活交友中,也常常会出现互补的情况。

比如周云云这种温柔恬静的性子,身边其实很容易出现性格强势的女伙伴。

谭文彬:“云云,介绍一下?”

周云云马上擦去眼泪,红着眼眶笑道:“给你们介绍一下,琳琳,这是我男朋友谭文彬。”

谭文彬纠正道:“未婚夫,已经见过家长的。”

周云云用拳头敲打了一下谭文彬的胸膛,继续介绍道:“这是林书友,彬彬的好朋友,老家福建的。”

谭文彬:“阿友可是我异父异母的兄弟。”

周云云:“陈琳,大我一届的学姐,老家温州的。”

陈琳主动向林书友走来,林书友以为她要握手,就上前一步将手掌伸出。

谁知道陈琳直接从口袋里掏出烟,给林书友拔了一根。

林书友低头,看着掌心里的烟。

陈琳又丢了一根给谭文彬,然后自顾自地拿出一款

精美的火机,“咔嚓”一声点燃,抽一口吐出烟圈,一气呵成。

林书友默默将烟叼在嘴里。

沉默的不仅是阿友,还有童子。

先前坐桥上等待时,童子还在不停地给自己乩童做思想工作。

等见到真人后,童子也闭嘴了。

陈琳将火机再次点燃,凑到林书友嘴边,帮他点燃。

“你不抽烟的吧?”

林书友点点头:“以前抽,后来彬哥叫我戒了。”

谭文彬拿出火机给自己点了,笑着道:“年轻人正是长身体的时候,抽什么烟啊。”

陈琳指了指谭文彬的头发,耸了耸肩:“这头发染得,很潮。”

周云云这才发现谭文彬的头发是白色的,先前只顾着查看谭文彬是不是真实活着的,细节方面还真没留意。

“彬彬,你的头发……”

谭文彬:“实习时导师说我看起来太嫩,为了方便开展工作,我就把头发染成了白色,你瞅瞅,看起来是不是稳重多了?”

周云云:“不好看,显得老了。”

谭文彬:“那就说明有效果了,放心,过阵子它就会变黑了,我图便宜,用的廉价劣质的染发剂。

走,我们先去镇上吃早饭,石南这里店少,咱去石港吃去。

陈同学,要不我来开车?”

陈琳点点头,直接打开车门坐到后排去。

谭文彬把烟丢地上踩了踩,坐上驾驶位,林书友打开副驾驶车门,刚想坐进去就看见周云云走了过来,就有些尴尬地把手放在车门下沿,防止她碰头。

周云云:“阿友,你也太客气了。”

林书友笑了笑,然后也坐到后排,上车前把烟掐了。

可坐进去后,发现陈琳还在继续吞云吐雾,车子里也有老烟味残留,显然,她并不爱惜自己的车。

车子发动,陈琳开口问道:“谭同学,你是怎么做到让我们云云对你这么死心塌地的,要不是我开车,她应该会赶今早第一班客车回来。”

谭文彬一边调头一边说道:“高中时的班长大人,喜欢上班上坐老师讲桌旁的混混男同学,这多经典啊,是吧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