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;;夏初见:“……”
;;突然有种绝处逢生的感觉。
;;而且她“私藏黄金”的尴尬,也只是相对自己的队友。
;;她不好意思的,是回去后面对自己的队友。
;;对着霍御燊,她是一点这种感觉都没有。
;;夏初见笑着说:“霍帅,您怎么过来的?”
;;到了这个时候,她不想继续那个五百年后的机械智能,或者凤鸟圣者这种令人羞耻的话题,不动声色转移了重点。
;;霍御燊淡淡地说:“去东区,你就知道我是怎么找来的。”
;;夏初见点点头:“这就走。”
;;霍御燊奇道:“……你不是不去吗?怎么现在又去了?”
;;夏初见认真说:“刚才不去,一来是不想把我惹得事,带累东区居民。”
;;“二来,不知道您到底是谁,不敢贸贸然跟着陌生人走。”
;;霍御燊看了看下面这片森林,说:“那你还敢来这里?”
;;“这里据说是著名的禁地之森,眷之国的人,谁都不敢来这里。”
;;夏初见挑了挑眉:“您到底来了多久,怎么连这都知道了?”
;;霍御燊说:“我也没来多久,但是我知道的确实不少。”
;;“你去了东区,自然就明白了。”
;;夏初见狐疑说:“东区是手工业区,那里都是小手工艺作坊,您为什么对那个地方情有独钟?”
;;霍御燊说:“不是情有独钟,是那个地方,并不是你以为的小手工业区。”
;;夏初见不怎么信的样子。
;;霍御燊说:“难道你要去下面的禁地之森?——那不是自寻死路?”
;;夏初见确实想躲回禁地之森。
;;可她更想回家。
;;不仅她思念家人朋友和同学,她身上还有秦望蓝等人的思维芯片和基因载体。
;;她想尽快回去,跟姑姑夏远方,谈一谈秦望蓝他们的事。
;;姑姑到底是夏远方,还是华易昕,总得有个了断。
;;而且,夏初见不太想让霍御燊知道,她在这个禁地之森里,其实如鱼得水。
;;夏初见露出不情愿的样子,没好气说:“就算是死在禁地之森,也好过被眷之国的国主,和那些赛壬族鱼头怪,变成人体工厂的原材料。”
;;霍御燊觉得这句话里的信息量很大。
;;不过他也没有多问,主要是现在不是长篇大论说话的时候。
;;他只是说:“先去东区,我在那里来了三天,你总得去露露面,我们才好回家。”
;;回家这两个字,彻底击中了夏初见的软肋。
;;她咬了咬牙,说:“那现在就去。”
;;霍御燊看了看她,说:“等到了那个地方,你得以……火红凤鸟的机甲造型出现。”
;;夏初见瞪大眼睛:“为什么啊?!”
;;“刚才搞得那么声势浩大,才让大家相信凤鸟圣者去了禁地之森。又变回来,那我这一番苦心,岂不是白费了?”
;;霍御燊说:“不会白费,你不是可以缩小身形吗?”
;;“弄一个两米高的袖珍版,也不要火光熊熊就可以了。”
;;说得好像这机甲是玩具一样,可以随便缩大放小。
;;夏初见是觉得这凤鸟造型如果不能十米高,就不够威风凛凛。
;;但霍御燊既然这样要求,她也同意了。
;;“那走吧。”
;;说话间,夏初见和霍御燊同时转身,驱使着自己的机甲,隐身在眷之国上空飞行。
;;一路上,他们看见南区的潭水,正往南面的禁地之森蔓延。
;;从王城南区到南面的禁地之森,本来也是河道,只是平时没有水,但是也没有人类居住。
;;所以潭水的蔓延,没有引起什么变动。
;;本来天黑,他们是不大注意下面陆地上的情况。
;;但这一次,那六层楼高的巨兽,随着潭水往南面移动,实在是不用夜视望远镜都能看得清清楚楚。
;;夏初见是在潭水深处见过这东西的,立刻说:“那就是眷之国的国主真身。”
;;霍御燊盯着看了一会儿,说:“这是乌姆尔,塔亚姆之子。”
;;“祂的力量远远比不上塔亚姆,但祂从祂的母亲那里,继承了庞大的触手以及饮食习惯。”
;;夏初见疑惑:“……是什么饮食习惯?”
;;霍御燊说:“以人脑为食。”
;;夏初见看了看下方那庞大的王城,突然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。
;;这到底是王城,还是圈养的良田?
;;她喃喃地问:“乌姆尔的母亲是谁?”
;;霍御燊说:“布劳德,传说中,祂一直是人类女子的外貌,经常以帛扇遮面,相貌姣妍。其实这只是一个假象,祂的真身,就是一团庞大触手缠绕的肉球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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;;夏初见身子抖了抖,说:“所以这个国主真身的触手,也有自己的意识?”
;;霍御燊不解:“为什么这么说?”
;;夏初见就把自己打死了国主真身,但是祂的触手,依然追击她到了南区潭水的事,说了一遍。
;;霍御燊也没见过这种情况,闻言沉默了一会儿,说:“看来乌姆尔的能力,在祂父亲塔亚姆和母亲布劳德的帮助下,又有新的提升。”
;;这等于是让这些高级遗种,有了两条命。
;;夏初见倒是有了想法,说:“我明白了,乌姆尔,应该有两个遗种之核。”
;;“以前我遇到的遗种,都只有一个遗种之核,所以摧毁唯一的遗种之核,遗种就死了。”
;;“而这个乌姆尔,有两个遗种之核,我只摧毁一个,所以祂还能动,特别是剩下的触手……”
;;说着,她从半空中降下来,来到那六层楼高的巨兽尸体附近。
;;霍御燊也跟在下降,对她说:“应该是在这边……”
;;他指着曾经是他金箭射中的地方说道。
;;夏初见感应过去,确实在那边发现了一个遗种之核。
;;当然,已经被霍御燊的金箭能量震碎了。
;;严格来说,霍御燊的金箭,并没有直接射中触手里掩藏的那颗遗种之核。
;;而是他金箭里蕴含的能量,在击中触手之后,直接震碎了所有触手的内在结构,这才将触手里暗藏的遗种之核也给摧毁了。
;;这就是高等级基因进化者能够灭杀遗种的优势所在。
;;夏初见没有这样强悍的能力,她就只有直接灭杀遗种之核,或者用超大规模的弹药,比如一下子十万发子弹,将遗种的所有部位都摧毁殆尽。
;;现在证实了自己的猜想,夏初见并不觉得轻松。
;;她皱眉问霍御燊:“霍帅,那会不会以后出现有多个遗种之核的高等级遗种?比如三个、四个?”
;;那对她来说,可就不是一枪的问题。
;;好在霍御燊说:“有两个遗种之核,已经是遗种里另类的另类了。”
;;“你要知道绝大部分遗种,都没有父亲或者母亲。”
;;“低等级遗种,全都是靠分裂实现的无性繁殖。”
;;“高等级遗种来自何方,我都不完全知晓,只知道牠们来自宇宙中的某个地方。”
;;“杀一个,就少一个。”
;;“牠们以族群的方式存在。最高等级,一个遗种就是一个族群。”
;;“比如法雷斯特之母,法雷斯特这个族群,就只有法雷斯特这一个高等级遗种。”
;;“祂之所以被叫做法雷斯特之母,是祂分裂出的精神力孢子,就跟祂的后裔一样,被称为法雷斯特之子。”
;;“而祂,就顺理成章,被叫做法雷斯特之母。”
;;“这些高等级遗种非常难杀,因为牠们的真身一般都不出来,我们也不知道牠们的真身在哪里。”
;;“经常都是牠们的后裔或者分身在星际行走。”
;;“而高级遗种,一共有三个级别。”
;;“最高等级之下,又有第二等级、第三等级,对于这些下面的等级,一个名字会有很多个体的遗种存在。”
;;“比如那些长着鳞片的黑乌鸦,牠们都叫做尼亚普拉。”
;;“还有布尼斯,你曾经杀过那种一团触手中有个黑山羊脑袋的遗种怪兽。”
;;“以后你可能会遇到更多的布尼斯。”
;;夏初见明白了:“那乌姆尔这种遗种呢?祂爹塔亚姆和祂妈布劳德,生了几个孩子?”
;;霍御燊有点啼笑皆非,但还是解释道:“据我所知,塔亚姆和布劳德,只生了这一个乌姆尔。”
;;“我们把祂干掉了,这俩家伙就没有后裔了。”
;;夏初见撇了撇嘴:“说不定追个二胎也不一定。”
;;霍御燊嘴角抽了抽:“就算追二胎,那也不是乌姆尔了。”
;;“高等级遗种,本来几乎不可能诞生后裔。”
;;“像塔亚姆和布劳德,完全是因为这俩太特殊了,在高等级遗种中,也是非常特殊的存在。”
;;“你不用推而广之。”
;;夏初见不那么确信地点了点头,说:“我会小心。”
;;她一边说,一边已经架起大狙,摁上一颗黑银子弹,对准那六层楼高的巨兽尸体,开了一枪。
;;然后看了看那乌姆尔庞大的体型,觉得一颗黑银子弹还是不保险,又压上一颗黑银子弹,再次开了一枪。
;;霍御燊才说:“够了,不用再多。”
;;等他们飞到王城东区,那快要飘到到禁地之森的乌姆尔尸体,已经在黑色潭水中消失不见,被那两颗黑银子弹,消灭得干干净净。
;;夏初见一路还不忘追问霍御燊:“霍帅,您知道的这些东西,也是从您家传的那本书里出来的吗?”
;;“能不能借我看看?”
;;霍御燊笑而不语。
;;终于到家了,恢复二更哈。()
;;这是今天的第一更。中午十二点过五分第二更。
;;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