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靖四十年,清明。
河南,开封府外,汴水之畔。
其时寒尽暖回、草木初发,正是万物竞发之际。
一处河岸之上,一对青年男女手执线香,正自长跪于地,似在祭拜着甚么,可二人面前偏生又无有一片坟茔。
嘉靖三十二年,冬。
锦衣卫北镇抚司衙门。
韩显独坐于公案之后,望着案上诸多公文,不住摩挲着身侧绣春刀的刀柄。
此时他任北镇抚司镇抚使已有两年之久,自然知晓陆炳分身乏术,需得有一位可靠的心腹之人代他掌控此处。
那信连落款都是无有,只在信纸背面有一方朱印,上书“韩明见印”。
这朱印盖得歪歪斜斜,显然写信之人极为匆忙。
龙、叶二人对视一眼,均想韩显平素稳重,这信写得如此草率,想必事情很是紧急。
当下龙一叹了口气,便道:“这一日终是来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