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次写完一本百万字以上的小说,总得发表点感言什么的,不然老感觉哪里怪怪的……(我这该死的强迫症和奇怪的仪式感)
首先,肯定要感谢番茄这个多元化、充满包容的大舞台,能让平凡普通的我有机会被大家看到,能遇到这么多的书友,和大家相逢路上,一起讨论,互相学习,共同成长。
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有位大人说,他很多年以前就背过“箫鼓追随春社近”,直到看到书里的场景描述,才明白过来是具体是个什么意思,却发觉自己已经人近中年了。
而很多以前我理解的诗词意思、古代知识、甚至是成语的顺序,也有很多见识广博的大人热心指出错处,纠正谬误,让我猛然发现“卧槽!原来是这样子!”,确实是获益良多。
以凌晨的功绩,该给他封什么?
对比一下他的小弟,王臣鹤是齐国公,吕齐新升了易阳郡公,满朝文武都明白,他的郡王头衔只是有意为之的控分,先帝之所以迟迟不给予他该有的待遇和荣耀,实际上是想让新帝来做这件事情。
文若也没有违背父皇的遗愿,正式完成登基大典之后,立刻就加封了凌晨,顺便封赏了群臣。
只不过他的封号很特别——
三月中旬,成都府,嘉州,黄湾镇。
天边一片朝霞,云层红透,漫天金光,小镇上的人们起床劳作,镇子上唯一的酒馆刚刚开门,刚刚修建好的水泥路上传来了马蹄哒哒的声音,小二哥揉了揉还有些惺忪的睡眼,随即目光瞪的老大。
一名浑身黑衣,周身绣着浅淡祥云纹,脚踩白底皂面官靴,腰间缠着牛皮革,头发用红黑相间的发带箍裹,垂下两条红丝的年轻人出现在道路尽头,手中握着缰绳,牵着一匹青骢马。
那马鬃毛飘逸,毛色发亮,掌上还钉有蹄铁,一看就是军马,足以证明来人来历不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