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想了挺多,最后决定还是给看过我书的朋友们以及我的编辑写一些话,作为这本书的结尾。
怎么说呢,我呢就是一个纯新人,在开这本书的时候,我自己认为可以写好这本书,因为这本书的背景就是我自己所在的城市,就是我自己所在的单位。所以在写书的时候也是满腔热血,在这本书前100章的时候,我还是有章法可言的,也在第一个月的时候收到了好多好评。当然我自己也承认,这本书前面写的,我自己确实好好构思过,因为当时这些是签约前就已经好好构思过的存稿,所以质量会高一些,逻辑,语句和年代场景的描写也会好一些。
签约以后,大部分时间我一天只会写一到两章,因为我想把控质量,但是每天至少更新4000字的全勤最后导致我不得不将我的速度提了上来。我记得是第二个月中旬吧,我收到了第一个差评,也就是说是在陈默离开铜城去往深部铜矿的时候,一位朋友给我指出了错误,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吧,我就有些不是很理解。同样的问题,我问过编辑,就是为什么大家觉得我写的不好,但是还是会花一两个小时全部看完再给我差评。这个问题还是困惑了我几天,最后我也是看淡了。
有了第一个差评就会有第二个差评,最后我也不管评论了。直到又是一个转折,大概是第三个月中旬吧,我又收到了两个好评,这两位朋友应该也是和我一样就职于类似书中所写的单位,所以他们看到后就会觉得有些事情并不是我夸大其词。
大姐一脚将黄运踹翻在地,尘土飞扬,洞穴里昏暗的光线下,黄运痛苦地蜷缩着身子,不停地咳嗽。
大姐从腰间掏出一把匕首,锋利的刀刃在火光下闪烁着寒芒,抵在了黄运的喉咙上。
黄运惊恐地瞪大了眼睛,瞳孔放大,喉结上下滚动,拼命挣扎,双手徒劳地抓挠着大姐的胳膊,却无法挣脱他强有力的钳制。
大姐残忍一笑,嘴角上扬,露出森白的牙齿,手起刀落,鲜血喷涌而出,溅在坑洼不平的石壁上,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弥漫开来。黄运的挣扎逐渐停止,身体抽搐了几下,便没了动静。
手电筒的光束晃过,照亮了男人棱角分明的脸。
跟陈默猜测的一样,这位黄凤崖土匪的头领“大姐”一直没有离去,他舍不得这个地方,他也不会放弃自己几十年的心血。
此时的大姐已经剪去了长发,留着干散的油头,几小时前穿着的长裙也在此时变成了帅气的夹克,虽然年纪已经半百,但他的脸上依旧能看出鲜有的英气,这个男人真的如黄运所说,是这十里八乡最俊的男人。
大姐燃起了火折子,昏黄的光映照在陈默的脸上,陈默皱着眉看着大姐。火光摇曳中,大姐微微一笑:“看见是你,我倒也不惊讶。刚刚那帮饭桶搜刮了这几十遍了都没发现我,也只有你才能有这个想法。”